开通农民工法援“绿色通道” 江西出台15条措施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
近日,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下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针对农民工关心关切和需求,提出了15条具体服务保障措施,包括农民工就业、返乡创业、社会保险、进城落户、子女教育等。
安排贷款支持农民工创业
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我省将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,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,对吸纳农民工就业较多的服务业、小微企业给予支持。每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10万人次以上。
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,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、创业指导、创业培训等服务。每年安排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50亿元支持返乡农民工等六类重点群体创业。支持2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在乡镇、街道临时摊点经营场所低成本创业,稳定经营6个月的,每人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设备补贴。
开通农民工法援“绿色通道”
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要规范企业用工管理,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,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,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引导平台企业与新业态劳动者开展集体协商,推动平台劳动规则公平透明。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“绿色通道”,优先受理、优先审查、优先指派。
推动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扩大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范围,实现农民工同等参保、同等享受待遇。进一步完善补充工伤保险试点政策和经办服务,逐步扩大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范围。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,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。
全面取消城镇户口迁移限制
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我省将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,全面取消城镇户口迁移限制,按照群众自愿原则,实行群众申请,不附其他条件,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常住地登记户口政策。大力推进户口迁移“省内通办”“跨省通办”和高频户籍业务全程网办,为农民工落户城镇提供便利。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,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。
与此同时,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,加大人口净流入区域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,稳步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。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、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。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。
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体系,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。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。加强困难农民工帮扶,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,及时足额发放低保、特困等救助资金。
来源:新法治报·赣法云(江庆丰 记者方维芳)
编辑:聂琪
校对:王小明
复审:全来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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